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及耗材供应商来访接待制度
(公示删减版)
一、本制度所称医疗设备及耗材供应商,是指医疗设备和医用户耗材生产经营单位聘请的从事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以生产经营单位名义到医院进行业务活动的人员。
二、业务接待范围 :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信息介绍;医用耗材中标情况以及产品规格/供货价格调整信息介绍;以及其它与合理使用医用耗材有关的业务内容。
三、牵头接待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
四、接待时间:
1) 根据“玉溪市人民医院XXX信息征询”公告中的征询时间、地点开展接待;
2) 根据日常工作中供应商的电话预约情况,视情况每月第四周(周五上午)9:00至11:30开展供应商代表接待;供应商应于接待日前3个工作日进行电话预约。
五、接待地点:玉溪市人民医院资产管理部三楼大会议室。
六、预约电话:资产管理部:0877-2022301 联系人李晓晨;
七、参加接待人员:资产管理部和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等信息涉及到的各相关临床科室主任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医院纪检监察室派员全程监督。
八、接待日工作:收集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代表提供的资料;听取新设备和新耗材的信息介绍,临床医务人员交流沟通等。
九、接待日供应商代表需递交的相关资料目录:
1. 医疗设备及耗材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
2. 医疗设备及耗材供应商代表身份证。
3. 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说明书及彩页宣传资料。
4. 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5. 其它的相关产品详细资料。
十、接待要求
1. 资产管理部要做好预约安排等有关服务工作,规范接待程序;参与接待人员要认真听取医药代表相关情况的介绍,做好交流和沟通工作。
2. 接待准备:医疗设备及耗材供应商接待实行预约登记。资产管理部须填写《医疗设备及耗材供应商接待预约登记表》,除特殊情况外,未经预约登记的,恕不接待。
十一、新设备、新耗材的引进:接待后,各科室认为有必要引进医院使用的新设备、新耗材按流程填写申请单,资产管理部将各科室申请单进行汇总,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估,评估通过的则集中提交医院医疗器械管理与安全使用委员会论证决策,按流程审批后,采购使用。
十二、严禁任何科室、人员私自接待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供应商,亦不允许供应商私自进入科室、诊室、病房等医疗重点区域进行有关产品推介和促销活动。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供应商擅自进入医疗重点区域,开展相应工作的,一经发现,情况属实,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玉溪市人民医院
附件1
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供应商来访和接待预约登记表
日期 |
来访公司名称 |
来访人姓名 |
洽谈内容 |
类别 |
登记人签名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