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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玉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24年3月6日(周三) 9:00 时在玉溪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会议室召开玉溪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院内竞争性谈判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服务内容:

(1)严格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 353-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玉溪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定期为我院提供日常运维、在线设备比对及数据传输等服务。

(2)建立健全我院污水站在线监测系统运维管理制度、规范运行管理台账并完成制度上墙等工作,供应商具有在线监测系统备用整机和关键部件,应提供日常运维所需的各种耗材等。

(3)协助我院完成相关环保平台的信息填报工作,如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等。

1.2采购服务期限:三年。

1.3采购预算及上限控制价:每年3万元,三年9万元。

二、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具有具备专业知识及技能的运维人员,符合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系统运维资格的要求。

2.3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2.4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成交资格)。

2.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注意事项

3.1谈判现场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承诺书等材料。

3.2本项目服务费付款方式为:合同有效期三年,完成每年运维服务并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当年服务费用(如有违约,根据合同相应扣减违约金)。

3.3本项目不再单独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根据本公告发布的内容,结合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有关规定,自行编写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会议现场至少提供密封完好的一正一副两份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封面和内页均需加盖公章,封面、报价等必要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3.4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踏勘现场,联系电话:0877-2025405,联系人:杨老师。

3.5本项目要求提前报名,报名时间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16:00起至 2024 年 3 月 5 日18:00止,报名地址:玉溪市人民医院6号楼4层后勤保障部。

附件:1.竞谈首次报价表.doc

   2.最后报价承诺书.doc

玉溪市人民医院

2024年2月28日


编辑:王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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