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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医院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确认备案一站式办理
发布时间:2022-07-12

今年4月1日起,在玉溪市人民医院就诊的云南省内异地参保患者,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确认备案工作流程实现一站式办理。

为贯彻落实省市医保局的便民政策,落实院党委“作风革命效能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方便我市参保患者门诊特慢病办理,玉溪市人民医院通过对云南省内参保患者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确认备案工作流程再优化,医保、信息等部门通力合作,创造性地提出了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一站式申报门诊特慢病的流程。即只要经医生诊断符合17种门诊特殊病、25种慢性病申报条件的,持门诊医生诊断证明或出院病情诊断证明书到医保科审核窗口,当日即可办理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确认备案,即时生效。具体流程为:

门诊患者办理流程:到我院门诊就诊,符合办理特慢病病种的患者,持门诊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玉溪市人民医院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备案登记表”即可到医保部窗口办理登记备案,当日备案成功即时生效。

住院患者办理流程:患者拟出院前,经专科医生诊断,符合办理特慢病病种要求的患者,在出院前,由专科医生(主管医生)在医生工作站导航台中为患者填写“玉溪市人民医院特殊病、慢性病疾病诊断证明书”,患者不需要准备申报资料、不需要到医保部窗口申报,医保部工作人员从导航台调取医生填报的“诊断证明书”进行备案登记,确认备案成功后即可生效,办理周期从原来的一个月缩短到3个工作日,做到了准确、及时。这项便民措施,患者不需到医保窗口申报,临床医生不需为患者准备纸质申报资料,切实方便了患者。提高了特慢病办理工作效能。

截止到6月30日,共登记备案成功了81人次的省内异地门诊特慢病病种,其中特殊病34人次、慢性病47人次。此项措施的落实,解决了省内异地就医患者办理门诊特慢病反复准备资料、来回奔波的困难,异地患者和家属的高度赞扬,也得到了市医保局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向全市推广。

特殊病 慢性病病种范围及病种管理服务对象

一、特殊病、慢性病病种范围

云南省内异地参保人、玉溪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均执行云南省统一的特殊病、慢性病病种范围。

(一)门诊特殊病共17种病种

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 (包括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 (包括肌营养不良症)、运动神经元病、重性精神病 (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儿童生长发育障碍 (生长激素缺乏症)、小儿脑瘫、儿童免疫缺陷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康复治疗。

(二)门诊慢性病共25种病种

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活动性结核病、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脑血管意外 (脑出血、脑血栓、脑梗塞、脑萎缩及后遗症)、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II--III级、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老年性前列腺增生IIo--IIIo、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症、糖尿病、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包括幼年特发性关节炎、幼年性皮肌炎)、甲状腺机能亢进 (减退)、阿尔茨海默病、癫痫、系统性硬化症、干燥综合症、原发性青光眼、精神病。

二、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管理服务对象

在我院住院或门诊就诊的省内异地参保患者、玉溪市参保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患者,患有云南省门诊特殊病(17种)、慢性病(25种)病种范围内的疾病,符合相应专科诊断标准且未办理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登记备案的省内异地参保患者、玉溪本地参保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患者。

玉溪市人民医院特殊病慢性病申报登记流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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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部/周玲

编辑/董国清

编辑:王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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