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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检测收费临时价格下调 住院患者医保可报销
发布时间:2020-08-03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进一步提升新冠病毒检测能力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30号)要求,全力支持全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检测收费,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下发了《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两项医疗服务项目临时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云医保【2020】96号),公布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两项医疗服务项目临时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

■ 新冠病毒相关检测由现价210元降为138.8元

目前,玉溪市人民医院执行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费,加上新冠病毒核酸和抗体检测所需试剂,收费标准为210元。按政策进行临时价格下调后,在医院做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加“新冠病毒抗体”检测收费价格为138.8元,比现行收费价格下调了71.2元,降幅为33.9%。

■ 住院患者所行“核酸检测”、“抗体检测”可纳入医保报销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新冠病毒“抗体检测”项目临时纳入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按甲类执行,住院患者进行这两项检测的按玉溪市现行医保住院政策报销。

此次公布的临时价格和医保报销政策从2020年8月1日起执行,疫情结束自行废止。

(周玲)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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